以在文言文中的意思
以在文言文中可以用作介词、连词,可译为"用""拿""凭借""依据""按照""用(凭)什么身份","因""由于","在""从","率领""带领","和""跟","而""来""用来""以致等。
1.用作介词。
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:
(一)表示动作、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、方法及其他,可视情况译为"用""拿""凭借""依据""按照""用(凭)什么身份"等。
(二)起提宾作用,可译为"把"。
(三)表示动作、行为产生的原因,可译为"因""由于"。
(四)引进动作、行为发生的时间和处所,用法同"于",可译为"在""从"。
(五)表示动作、行为的对象,用法同"与",可译为"和""跟";有时可译为"率领""带领"。
2.用作连词。
用法和"而"有较多的相同点,只是不能用于转折关系。
(一)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,常用来连接动词、形容词(包括以动词、形容词为中心的短语),可译为"选自.高中一对一辅导 www.dushuv.com ;而""又""而且""并且"等,或者省去。
(二)表示承接关系,"以"前的动作行为,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或方式。可译为"而"或省去。
(三)表示目的关系,"以"后的动作行为,往往是前一动作行为的目的或结果。可译"而""来""用来""以致"等。
(四)表示因果关系,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,可译为"因为"。
(五)表示修饰关系,连接状语和中心语,可译为"而",或省去。
3.复音虚词。
"以是""是以",相当"因此",引出事理发展或推断的结果。
文言文以的用法总结1、<动词>用;使用。
2、<动词>做。
3、<动词>认为。
4、<介>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、方法,可视情况译为“拿”、“用”、“凭”、“把”等。
5、<介>起提宾作用,可译为“把”。
6、<介>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,可译为“因为”、“由于”等。
7、<介>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、地点,可译为“在”、“从”。
8、<介>表示动作、行为的对象,用法同“与”,可译为“和”、“跟”;有时可译为“率领、带领”。
9、<连>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,可译为“而”、“又”、“并且”等,也可省去。
10、<连>表示承接关系,“以”前的动作行为,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,可译为“而”,也可省去。
11、<连>表示因果关系,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,可译为“因为”、“由于”。
12、<连>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。
13、<连>表目的关系,可译为“而”“来”“用来”等。
14、<连>表示时间、方位、数量的界限或范围,用法同现代汉语。
15、<连>表示在叙说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,可译为“至于”。
16、<副>通“已”。已经。